滦南县关于强化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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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关于强化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的通告

滦南县关于强化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的通告

文章来源:唐山人才网
2022-07-07
17202

鉴于目前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多点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依然很大。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精神,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重提醒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好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自主报备。关注全国疫情变化,有以下情形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属地及工作单位、宾馆报告:①7日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②7日内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县旅居史,③入境口岸隔离期满后返回,④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⑤已接到各级防控部门关于疫情风险提示短信(电话),⑥与确诊病例(阳性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同时空重合,⑦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措施。广大居民进入公共场所时要配合做好扫“健康码”、扫“场所码”、测量体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禁以“亮码”代替“扫码”。要继续遵守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少聚集、文明用餐、咳嗽礼仪、清洁消毒、保持厕所卫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重点人群核酸应检尽检等防疫行为准则。

三、严格落实疫苗接种。广大居民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尤其是60岁及以上人员建议尽快主动完成疫苗接种。

四、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居家隔离人员须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如确需与他人同住的,则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均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居家隔离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检测,主动报告至村(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经所在村(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后,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专人专车闭环管理。

五、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村(社区)如实报告。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经所在村(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后,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严格落实法定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每个人都是重要一环,每个人都是关键防线。请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履行个人责任不放松、配合防疫举措不违规、遵守防疫规定不违法、承担社会责任多担当,为全县疫情防控大局做出应有贡献!

滦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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